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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风险的规划环评
1.规划环评的定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称:规划环评)是指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通过对环境资源 承载能力的分析,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从而达到在开发建设活动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目的。
在国际上被称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SEA)。SEA是英国的N.Lee.C. Wood和F. Walsh等几位学者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提出的全新概念。其定义为:SEA是指对政策、计划、规划(简称PPPs)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的和综合的评价过程,它是在PPPs层次上及早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一种决策和规划手段。规划环评的目的不仅仅是提出措施将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环境影响最小化,重点还在于使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最小化,使规划成为绿色规划和可持续规划,推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的建立。
早在1979年,我国就把项目环评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了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项目环评的原则规定,2002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仅把项目环评也把规划环评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了下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推进产业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优化,预防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破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颁布实施,这是为了加强对规划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践经验表明,规划环评是控制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环境风险的根本手段。其关键在于,不仅要对单个项目进行环评,还要对发展规划进行环评;不仅对工业规划进行环评,还要对城市规划进行环评。
2.规划环评的理论体系
2.1 规划 环评的着力点
2009年8月17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 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 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明确要求将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整体影响作为规划环评的着力点,有利于从决策源头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是“预防为主”环境保护方针的重要抓手。
作为一个包含多要素、相互联系的复杂系统,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自组织性、层级结构和反馈机制等系统性特征。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动态是复杂、多变的,其结果往往是长期的,有时是不确定的,可见生态决策的风险很高。为此,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信息和数据,制定一个尽可能科学、完善的理论体系,为各个时空尺度的生态管理决策提供较为充分的理论依据。生态系统方式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它认识到生态系统功能的整体性, 系统地分析生态系统的产品和服务功能, 而非简单地以经济产出或者是其他单一功能或目标为管理生态系统的出发点,可作为规划环评的理论基础。
2.2规划环评的本质属性
2.2.1 规划环评的主客体
规划环评的主体包括组织者和具体评价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的规定,规划环评的组织者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我国具体评价者除了政府和政府部门外,还包括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由于政府政策、战略、规划行为的环境影响深远更加令人关注,更多的主体参与到规划环评将限制政府权力,有助于使管理决策更为审慎。其次,诸多规划涉及的环境问题复杂多样,因此多样性的评价主体有助于更好地对规划进行科学的环评。而生态系统方式同样强调将让所有相关的社会部门和学科参与,因此,从主体上完善规划环评制度要求以生态系统方式为指导。
评价客体是指法规、政策、计划和规划等不同层次类型的战略决策。由于未来的预见性不可确定,战略决策的影响更加深远,时间长、范围广,其产生的影响不仅局限于环境污染,更包括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因此,也只有以生态系统理论为指导,才能科学、全面地认识战略的影响。
因此,从规划环评实践分析其主体和客体说明:规划环评的本质是生态系统方式,基于生态系统方式的规划环评是规划环评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2.2.2 规划环评的目的
规划环评的评价目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预防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目前人类面临诸多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但在不同外在表现形式之下,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的胁迫作用超出了生态系统的最大承载能力,导致生态系统功能受损。而受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偏重于从方法学视角的影响,人类在现阶段关注最多的是环境介质中工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增加的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规划环评就不能局限于污染控制,而应该基于生态系统方式全面、科学的识别环境问题的诱因,评估生态环境结构与功能受损范围与程序,并应用生态系统的原理寻求替代方案和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2.3 规划环评的原则
基于规划影响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规划环评要求具有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早期介入原则、整体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规划环评原则要求评价过程中,不仅仅从环境质量角度衡量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还应当充分考虑到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持续推进清洁生产等方面要求,基于生态系统方式强调管理带来合理的收益而非单纯保护。同时,生态系统方式亦积极利用科学知识、乡土知识、创新方法和传统方法,通过让所有相关的社会部门和学科参与,强调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支撑规划环评实践。因此,即从规划环评原则看,规划环评也应该以生态系统方式理论为指导。
2.2.4规划环评的内容
按照《环评法》的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三方面: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1)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1)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3.规划环评的方法
3.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从功能上可以分为:环境识别方法、影响预测方法、影响综合评价方法。环境影响识别方法就是找出所有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常使用的方法有核查表法。环境影响预测方法分为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专业判断法。环境影响综合评价是按照一定的评价目的,把 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从总体上综合起来,进行定性的定量的评定,常用方法有,指数法、矩阵法、图形叠置法、网络法。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分为单项评价方法和多项评价方法。单项评价方法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多项环境影响使用于各环境评价项目中多个环境参数的综合评价。
3.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规划环境评价方法,泛指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各个环节、各个具体步骤中使用的技术手段、工具与模型等,这些构成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学体系。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方法的使用还在探索中,大多数方法是按照传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例如:矩阵法、网络法、费用效益分析、情景分析法等。但在方法应用上,传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定性(少)+定量(多)”型,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资料多、跨越的时间长、包含的项目多、影响面广、综合性强,其评价方法多以“定性(多)+定量(少)”为主。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被看作是由多种评价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即一个技术方法集,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程序,将评价工作各阶段可选用的主要技术方法以及常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归纳如表1~2。
表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体系的基本框架
基本程序/阶段 |
可选用的技术方法 |
评价规划筛选 |
定义法、列表法、阀值法、敏感区域分析法、对比类比法、专家咨询法、矩阵法、网络法、系统模型和系统图示 |
环境背景调查分析 |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监测法、3S技术法、访谈专家法 |
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
列表法、对比类比法、专家咨询法、矩阵法、网络法、系统模型和系统图示、叠图法、灰色关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 |
规划环境影响预测 |
定性预测技术:专家咨询法 定量预测技术:对比类比法、投入产出分析法、系统动力学模型、灰色预测法、模糊预测法、人工神经网络预测法、数学模型模拟预测法、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 |
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
列表法、专家咨询法、矩阵法、叠图法、灰色关联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投入产出分析法、系统动力学模型、模糊综合评价、人工神经网络预测法、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加权比较法、逼近理想状态法、费用效益分析法、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地理信息系统、环境承载力分析 |
累积环境影响评价 |
列表法、专家咨询法、矩阵法、网络法、系统模型和系统图示、叠图法、系统动力学模型、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地理信息系统、数学模型模拟预测法、环境承载力分析 |
公众参与 |
会议讨论、咨询、问卷调查 |
表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方法
基本方法 |
详细描述 |
优点 |
缺点 |
专家调查法 |
通过问卷、访问和专题小组讨论会等收集难以客观获得的信息,也有助于识别重要的累积效应问题 |
灵活,可以处理主观信息 |
难以定量,受调查范围、样本影响大 |
核查表 |
最常用的环境影响识别方法,利用开列清单的方法,将受开发方案影响的环境因子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在一张表单上一一列出的识别方法,可以鉴别出开发行为可能会对哪一种环境因子产生影响。 |
系统、简明 |
不够灵活,不易表达相互作用和因果关系 |
矩阵法 |
在清单法对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筛选的基础上,将开发活动也分解成完整的基本行为清单,并把开发行为和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分别作为行和列从而组成一个矩阵,在开发行为和环境影响之间建立起直接的因果关系。 |
综合性表达结果,可对多个方案进行比较,可表示多个项目的影响 |
不能反映空间和时间的变化,不能表示因果关系 |
网络和系统流图法 |
表达造成累积效应因果关系的最优方法。表示开发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各种影响之间的因果关系,将多级影响逐步展开 |
便于使累积效应概念化,能表达因果关系,识别间接影响 |
次级影响可能交叉,不能表示时空关系 |
环境数学模型法 |
一种定量表示效应因果关系的数学公式,通过对评价对象变化规律的研究并用数学语言加以描绘,建立起数学模型以定量地预测 |
可表达因果关系,定量化,能表示时空综合变化 |
需要大量参数,难于处理许多交互作用 |
趋势分析 |
可评价一个资源、生态系统和人类社区随时间的变迁过程,以图形显示过去和将来的状况,还可识别、评估各种效应的出现及其强度在一段时间内的改变过程。 |
可表达累积的时间过程,确定环境基线 |
需要大量基础数据,系统阈值的外推基本上仍靠主观判断 |
叠图技术和GIS |
包含了与地理位置有关的信息,有助于建立评价的边界、分析地貌和景观有关的参数,辨认出效应最强的地区。叠图可以视作是某个区域内应力的累积,也可判别每个待开发的土地单元的适宜度 |
能表示累积效应在空间的式样和范围,直观性强、易于理解 |
不能明晰地表示间接影响,难以表示效应的大小 |
承载力分析 |
承载能力定义为生态系统承受应力的阈值,低于阈值时,种群和生态系统的功能可以持续地发挥,可用于识别各种资源和相关系统的阈值 |
综合考虑累积效应的阈值 |
可能会有多阈值,往往缺乏所需的相关资料 |
生态系统分析 |
能明晰地表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可持续性。生态系统方式采用自然边界(如汇水区域和生态地区)和应用新的生态参数(如生物完整性指数和景观式样),生态系统分析要求广视角和整体地考虑累积效应分析所需要的工作 |
以地区角度和全范围地考虑各种组分相互作用,能表示时空变化,能表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
局限于自然系统,常需在系统分析时作物种替代,对数据要求量大,景观指标还有待开发 |
层次分析法 |
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新型多目标决策方法,通过建立判断矩阵的过程,逐步分层地将众多的复杂因素和决策者的个人因素综合起来,进行逻辑思维,然后用定量的形式表示出来,从而使复杂问题从定性的分析向定量结果转化。 |
可用来处理具有复杂因素的技术、经济和社会问题 |
层次结构存在不确定性 |
社会综合影响分析 |
综合表示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关的累积效应,将重点汇聚在人口特征、社区和制度结构、政治和社会资源、个人和家庭的改变以及社区资源等关键的社会变量;综合运用诸如线性趋势外推法、情景法、专家证明和模拟模型法来展示未来的效应 |
表示社会问题,用模型给出定量结果 |
成果的可应用性和准确性取决于数据质量、模型假设的条件,社会价值具有高度可变性 |
情景分析 |
将规划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实施前后、不同时间和条件下的环境状况,按照年代的梗概一幕幕地进行描绘,可以用于规划的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以及累积影响评价等环节 |
适用于不确定性影响分析,表达结果简明直观 |
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需与其他技术结合 |
然而到目前为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仍然很不完善,相对于较为成熟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而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仍然缺乏必要的技术方法的支持,这也成为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3.3基于生态风险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生态风险评价在规划环评中所处的地位,是建立在对区域生态影响的综合评价基础之上的,认为人类活动之于环境的影响超出生态阈值范围,即可定义为构成危害,胁迫区域生态安全,形成风险。而规划导致的风险更加突出人类活动的地位,有成因、可预知、可调控,对规划导致的生态风险的识别是评价过程的关键,只有发现风险源与受体一一对应的关系,才能量化问题,衡量风险。从规划风险源上看,涉及“一地三域十专项”,导致了评价对象的多样性;从生态系统整体考虑,风险评价结果通常要落实在生态系统或景观水平,但风险的直接受体可能是个体、种群、群落水平;从评价范围上看,从流域、海域到区域,地域差异性导致了评价的复杂性。因此,评价尺度的选择,对于风险源识别、生态受体响应、风险表征等问题至关重要。结合风险源分析、受体分析与暴露—响应分析的结果,综合评价区域内生态风险值的大小,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将基于像元的数据与社会经济数据结合起来,实现评价的定性、定量和可视化表达,结果可为区域生态风险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参考生态风险评价结果,依据相关法规条例,选用有效的控制技术,进行减轻风险的费用分析,确定可接受风险和可接受的损害水平,并进行政策分析及考虑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决定适当的管理措施并付诸实施,以降低或消除事故风险度,保护人群健康与生态系统安全。
对于生态风险评价,即评价生态系统及其组分所承受不利生态影响可能性的过程。目前国外关于生态风险评价多数采用基于USEPA评价思路的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方法。但由于该方法原设计用于化学污染风险评估,存在时空数据获取困难、景观格局和生态过程相互作用仍不明确等许多限制性因素及评价缺陷。在此基础上,Moraes(2004)等提出了在缺乏大量野外观察数据的情况下进行风险评价的有效方法-生态等级风险评价(PETAR)方法,该方法于适合复合生态系统的生态风险评价 。Landis(2005)等引入区域风险管理目标概念,提出为特定的调整或管理决策服务的相对风险模型(RRM)方法。
3.3.1 USEPA评价法
基于USEPA评价思路的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方法整合区域评价方法和景观生态学理论, 利用已有的生态风险评价框架提出了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方法,主要包括6个环节:1)问题形成;2)风险源的识别与描述;3)构建概念模型与组织分析计划;4)风险综合评价 ;5)不确定性分析;6)区域生态风险管理,得出最终风险评价 。
图1 USEPA的生态风险评价框架
3.3.2 生态等级风险评价法
生态等级风险评价(PETAR)方法将风险评价分为3个部分来进行, 也叫 “三级风险评价”:1)初级评价,属定性评价,主要回答风险源是否会对受体有影响、 概率高低这一问题。对于受体受影响区域内没有差异的风险源,进行此级评价即可;对于受体受影响区域内有差异风险源的风险评价,需进入下一阶段继续分析;2)区域评价级别的半定量评价,通过对整个区域内可能风险源、 风险压力因子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进行计算。根据第一阶段危险度评价的结果, 结合区域受体易损性进行风险大小的评价。此阶段属半定量评价, 主要回答受体是否会有损失、 损失的可能性高低的问题。对于区域综合风险源的风险评价,评价到此步骤即可;对具体某一风险源,如需了解具体风险损失值,可继续进行下一阶段风险损失的评价;3)局地定量评价,是在更小范围内建立起风险源、 风险因子和与生态、社会相关的评价端点之间建立起数学关系。通过建立关于风险度以及受体生态社会经济指标的损失评估模型,评估区域不同位置风险损失大小,根据受体损失高低划分区域风险等级。此阶段为定量评价,主要回答受体损失大小这一问题。
图2 生态等级风险评价框架(PETAR)
3.3.3 相对风险模型法
相对风险模型(RRM)方法构建了针对区域的相对风险评价模型,包括:1)确定区域风险管理的目标;2)对与区域风险管理相关的潜在风险源和生境进行制图;3)根据风险管理目标、风险源和生境对区域进行进一步划分; 4) 建立连接风险源、受体以及评价终点的概念模型;5)根据评价终点, 确定相对风险计算的等级系统;6)计算相对风险值;7)对风险等级进行不确定性和敏感性评价;8)为将来样地和实验室的调查建立可检验的风险假设, 目的是减少风险评价的不确定性和确定风险的等级;9)检验步骤(8)中的风险假设,对相对风险和不确定性进行表达以便与区域风险管理目标相对应。
图3 等级赋值在相对风险模型中运用
3.3. 4 风险评价方法比较
对比上述的USEPA风险评价法、生态等级风险评价法和相对风险模型评价法 的评价步骤、优缺点、适用条件,为不同类型风险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参考。
表3 区域生态风险评价主流框架差异性比较
名称 |
评价步骤 |
优点 |
不足 |
改进 |
适用条件 |
USEPA评价法 |
①问题形成;②分析阶段;③风险表征 |
使用最广泛;灵活性强,包含大多数替代框架的特性 |
限制了风险管理者在问题形成前为评价提供问题和目标;限制了利益相关者为风险管理者的计划提供输入 |
基于人类健康风险评价框架的改进,压力因子由化学物质扩展到自然因子,适应生态风险评估 |
单因子风险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
生态等级风险评价法(PETAR) |
①确定评价目标与范围;②三级风险评价;③风险管理的成果交流;④风险管理 |
在局地和区域两个尺度下进行风险评价,框架弹性好 |
没有将时间动态变化因素纳入评价体系中 |
对生态风险评价在尺度外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改进 |
回顾性生态风险评价 |
相对风险评价模型(RRM) |
①区域背景分析;②区域划分;③子区域生态风险评价;④不确定性和敏感性分析;⑤风险表征;⑥区域综合生态风险评价;⑦风险评价反馈和管理七大部分。 |
反映区域内不同局地的生态风险程度相对关系;对不同类型的风险予以了统一的衡量办法;适用领域广 |
等级赋值无法做到定量分析;累积性风险效应未考虑 |
使评价框架逐渐适应于多重风险源、多重压力、多种生境和综合生态影响的综合评价 |
区域综合生态风险评价 |
3.3.5 生态风险评价表征方法
生态风险评价方法按其风险源及受体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因子评价和多因子综合评价方法。单因子风险定量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商值法和暴露—反应法。对于大尺度的生态风险评价,国内外普遍应用采用多指标评价的因子权重法,通过因子权重的确定建立其相关关系,对目标区域进行综合评价。
表4 生态风险评价表征模型比较
表征方法 |
定义 |
属性 |
方法优势 |
方法不足 |
适用条件 |
商值法 |
为保护某一特殊受体而设立参照浓度指标,后与评估的环境浓度对比,从而得出风险胁迫等级 |
半定量 |
易于掌握,使用广泛 |
仅能说明问题的存在,并不能说明问题的深浅,不能满足定量的风险决策需求 |
单一化学污染物风险评价 |
暴露--响应关系法 |
用于估测某种污染物的暴露浓度产生的生态响应数量,建立暴露--响应曲线关系评估风险 |
定量 |
能够预测不同暴露条件下的危害可能性及风险发生概率,有助于指导风险决策 |
没有考虑次生效应;不能解决尺度外推产生的不确定性 |
单一化学污染物风险评价;受体为生物个体及种群层次的风险评价 |
因子权重法 |
对不同因子赋权重,综合评估风险总量 |
定量/半定量 |
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受体风险分析,解决区域生态系统的多重风险计算 |
综合表征模型还不完善(多采用叠加求和,未考虑风险影响的非线性作用方式) |
大尺度、数据较充足的风险评价 |
4.基于生态风险的规划环评案例研究
4.1研究区域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求加快构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加快中部地区发展是提高中国国家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东西融合、南北对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长江中游地区水网密布,湿地广布,生物多样性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洪水调蓄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生态地位重要,沿长江中游经济带的发展,将影响长江中游流域生态系统生态安全格局,直接影响到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长江中游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明确沿长江中游经济带所在区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识别沿长江中游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开展中长期规划导致的生态风险分析,提出生态风险防范分区及其对策措施。实现从决策源头防范生态风险,协助人类在规划产业发展与开发建设活动中不断调整自身的行为,为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维护提供科学依据。
4.2评价目标与重点
评价目标:分析区域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导致的区域生态胁迫特征,从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和生态空间占用角度识别出区域开发的生态风险源,以关注湿地萎缩、河流湖泊水环境安全、区域生物多样性为重点,识别出生态风险重点监控区域,提出生态风险控制目标和规避措施,确保区域开发过程中水质不降低、粮食总量不下降和代表性物种不减少,为长江中游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评价对象:根据规划内容和生态系统空间差异性,划分风险源和生态受体对评估对象,开展区域生态风险评估。其中,风险源主要评价:1)区域生产排污引起的环境污染;2)开发建设活动引起的生态空间占用;3)资源消耗导致的生境退化或物种消失。
生态受体评价以陆地生态系统为主,包括部分流域生态系统的内容,主要有: 1)区域生态系统主导服务功能,包括洪水调蓄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粮食生产功能;2)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类型及可能性大小、可能发生的地区及程度,包括水体污染、湿地萎缩、水土流失等;3)在人为扰动或压力下,自我调节与自我恢复能力。
评价重点:1)诊断沿长江中游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2)识别沿长江中游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3)开展沿长江中游经济带发展生态风险分区;4)提出沿长江中游经济带发展的生态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4.3评价技术流程
在深入评估长江中游地区资源环境演变规律、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的基础上,辨识生态环境影响特征及关键影响因子,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战略、重要产业布局和地方发展意愿基础上,预测分析长江中游地区中长期环境影响及潜在的生态风险,评价对关键生态功能单元和环境敏感目标的长期性、累积性影响,并提出区域生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经济优化发展的调控方案对策机制,具体技术路线如下:
4.4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生态风险的规划环评的指标选取遵循以下原则:(1)选取的指标应当在风险因果分析中承担着重要角色,能切实反映风险源作用于受体的危害,或能度量区域内各类生态系统的受损程度。(2)指标本身应具有研究的可操作性。风险源类指标可通过规划方案获取或预测,能突出反映受风险胁迫下,区域极有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风险受体类指标可通过实地调研、专家经验、海量数据分析或文献查阅等手段获取,且选取的指标应对风险胁迫敏感。(3)指标之间应遵从最小信息叠合原则,同类指标应从不同侧面反映区域主要风险或生态系统主要特征,避免数据冗余。(4)每个指标最后应尽可能对应到管理、决策层面。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应最后能被决策者采纳,通过减缓措施、修复工程,甚至建立相关法律,约束规划中不合理行为,从区域发展战略的角度出发,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研究的开展,希望能为各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的区域生态风险评价提供一套指标体系,但该指标体系仅能提供概念层面上的参考,具体指标不能详尽列出,指标权重不能定量化。这是由于涉及具体区域,所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不同,风险源对于生态系统内不同组分的影响不同。因此,风险评价工作的开展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目标层 |
子目标层 |
原则层 |
准则层 |
参考性指标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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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生 态 风 险 指 数 (A1) |
子目标层综合风险强度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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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风险(C1) |
干旱灾害(D1) |
湿润指数(Thornthwaite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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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D2) |
死亡人数、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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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生物灾害(D3) |
受灾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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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风险(C2) |
工业用地扩张(D4) |
建设占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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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土地开发(D5) |
农田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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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林渔业过度放牧、采伐及引种(D6) |
草地超载率、林区采伐量、捕捞生物量、外来物种入侵面积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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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及能源开发(D7) |
地表破坏指数(植被破坏+地表塌陷)、矿产资源开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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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D8) |
水库/坝淹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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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铁路建设(D9) |
廊道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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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扩张(D10) |
建设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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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开发(D11) |
旅游收入、旅游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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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生态损失度 (B1) |
生态重要性 (C3) |
生态结构(C31) |
景观异质性(D12) |
香农多样性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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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连通性(D13) |
林草破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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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C32) |
土壤保持功能(D14) |
降雨侵蚀性、土壤可侵蚀性、坡长坡度、植被覆盖、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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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涵养功能(D15) |
NDVI、植被盖度、土壤厚度、蓄水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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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维持功能(D16) |
植被景观多样性指数、自然保护区面积、国家保护动/植物物种多样性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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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固沙功能(D17) |
植被盖度、土壤类型、坡度、大风日数、风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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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脆弱性 (C4) |
生态敏感性(C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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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因子(D18) |
高程、坡度、地形起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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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因子(D19) |
土壤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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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被因子(D20) |
植被覆盖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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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弹性(C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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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D21) |
植物覆被类型、湿润度、>10℃积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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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活力(D22) |
N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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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D23) |
土壤有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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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压力(C43) |
人口压力(D24) |
人口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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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D25) |
GDP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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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压力(D26) |
陡坡垦殖率、生态用水挤占比例 |
||||
4.5 评价方法与模型
风险评价模型:
公式1
式中:——综合风险值;
——综合风险强度;
——综合生态损失度。
其中,综合风险强度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2
式中:——第k个风险小区内的综合风险强度;
——第k个风险小区内j类l级生态风险的强度;
——j类风险源的权重,由专家打分法或层次分析法获取。
其中,综合生态损失度的计算公式为:
公式3
式中:——第i类生态系统的综合生态损失度;
——第i类生态系统的生态重要性指数;
以行政县作为统计单元,对不同风险源的风险发生概率、强度、风险受体生态重要性、脆弱性及综合生态风险值依据相对风险模型进行分级评价,明确不同等级生态风险区的分布,评价结果可划分为5个等级。
等级 |
分级赋值 |
风险描述 |
一级风险区 |
4 |
区域分布有密集的“三高”产业,如:化工、造纸、金属冶炼等,存在明显的结构性污染问题;矿产开发强度大,小矿遍布,露天开采,存在严重的山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农业传统粗放,氮磷污染已造成境内河流湖泊重度富营养化;同时生态环境脆弱,一经破坏难以恢复。或是存在对湿地围垦、自然保护区开发等违法行为 。 |
二级风险区 |
3 |
区域存在重型工业但不密集、矿产开发以大矿为主、用地扩张存在部分占用生态用地(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潜在风险。人为开发与不当利用一旦过度将导致该区风险增大,生态系统一经破坏恢复困难。 |
三级风险区 |
2 |
生态系统结构较完整,可维持基本功能,区域受到的风险概率和强度均不大,但不宜进行高强度的人为活动,可进行适度的资源开发与利用。 |
四级风险区 |
1 |
该区一般为产业发展区域,由于人为管理负熵的大量输入,使得该区生态系统相当稳定,面临的风险比较单一,干扰后恢复相当迅速,生态风险值较小,可发展高效、精细产业。 |
五级风险区 |
0 |
该区一般为区域内居民集中的地区及附近地区,是人类活动的主要场所,完全是人工产物,结构最为稳定,功能齐全,不易受干扰,恢复能力强,面临的风险值最低。 |
4.6 评价结果分析
4.6.1 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与环境问题分析
4.6.1.1 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分析
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长江中游经济带生态系统的核心生态系统功能为洪水调蓄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和粮食生产功能。
洪水调蓄功能区:长江中游经济带地处长江中游,湖泊众多,河网密布,是我国浅水湖泊分布最集中的地区。据统计,长江中游经济带面积在1km2的湖泊有400多个,五大淡水湖中有三个(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分布于此。这些河湖湿地是调蓄洪水的天然场所,对长江中游的洪水起着十分重要的调节作用。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长江中游地区河流纵横交织、湖泊星罗棋布,是世界最宝贵的湿水生态系统之一。由于其干流、支流,浅水湖泊相互连通的网络系统,为鱼类和水中哺乳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洄游条件,同时也为湿地水禽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沿江、沿湖生态系统组成丰富,特有物种种类繁多。其中,环长株潭城市群生长的植物约311种、鸟类315种,鱼类117种,包括中华鲟、白鲟、白鹤、白头鹤、东方白鹤、黑鹤、中华秋沙鸭等9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胭脂鱼、小天鹅等3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长的植物约330种,鸟类310种,鱼类139种,包括白鹤、白头鹤、白肩雕、金雕等到10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白琵鹭等44种国家二级保护物种;皖江城市带有脊椎动物630种,包括37种国家级受保护动物,39种重点保护植物;武汉城市圈生长的植物约556种,鱼类74种,鸟类111种,包括东方白鹳等3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物种,白额雁、白头鹞等8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
粮食生产功能区:长江中游地区地处水热资源优越的亚热带湿润地区,区内有三大平原:洞庭湖平原、江汉平原和鄱阳湖平原,耕地集中,土地肥沃,农业气候资源组合优良,此外还拥有丰富的草山、草坡、淡水水域资源。据统计,2003年-2004年长江中下游地区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20.09%-22.54%,粮食总产量占全国比例为2.438%-25.51%;该区域稻谷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44.19%-45.73%,稻谷总产量占全国的44.44%-46.52%,小麦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19.74%-20.56%,小麦总产量占全国的16.61%-18.18%,玉米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6.68%-7.18%,玉米总产量占全国的6.51%-6.56%,薯类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14.38%-15.69%,薯类总产量占全国的16.43%-17.01%,大豆播种面积占全国的比例为1.646%-17.28%,大豆总产量占全国的15.39%-16.91%。可见,长江中下游地区各类作物生产尤其是水稻生产在全国占绝对优势地位,该地区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增减,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
4.6.1.2 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1) 工业结构重型化、沿江沿湖分布,区域生态环境压力集中显现
根据《武汉城市圈“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未来长江中游经济带的工业发展,在结构上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冶金及金属材料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在布局是产业集聚的重要走廊,在规模上要求集约用地,但工业用地需求的增长在所难免。
2)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张,土地资源紧缺
大规模工业建设空间需求与区域生态空间保护矛盾激化。长江中游经济带开发强度持续增加,工业建设正迅速铺开,对有林地、自然滩涂、湿地的占用在所难免,将造成区域生态系统破碎化、生境恶化、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甚至消失。“十二五”时期是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时期,要求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加快这些区域的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城镇、城市用地规模的扩大以及城区人口的膨胀,这将使城镇对地区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的需求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对于地处山地或坝区的城镇,发展对耕地、生态用地的侵占在所难免。用地上存在的冲突是未来城镇发展对地区生态安全存在的主要风险。
3)矿产资源开发,水土流失严重
长江中下游成矿带是我国著名的矿业生产基地,受长江断裂带的控制,主要矿产地具有成带分布、分散集结、成群出现的特点,构成了长江中下游巨型东西向成矿带。区内除拥有丰富的石灰石、石膏等非金属矿产外,更有丰富的金属矿产。区内铜、铁、硫、金四种主要矿产在全国各重要成矿区带内均名列前茅,其中铜、金以夕卡岩型矿床为主,铁、硫以火山-次火山成因矿床为主。除金属矿产外,长江中下游经济区还拥有一定规模的煤矿资源,湖南地区的煤炭资源集中发育于湘中及湘东南的娄底、邵阳、衡阳、郴州四市内;湖北地区则煤炭资源相对较少,质量较差;江西省鄱阳湖生态区的煤矿零星分布于南部及东部的高安市、丰城市及乐平市等地区;安徽煤炭资源最为丰富,集中分布于淮南及淮北地区。
4)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湿地面积退化及功能减退
伴随着农业开发与工业、城市快速发展,长江中游湿地资源过度开发利用:例如,围湖造田、渔业养殖、城镇用地占有等待,湿地保护面临巨大压力,天然湿地面积减少,污染加剧、湿地功能减弱。湿地空间分布空间的萎缩必然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导致了湿地基因库价值的不断丧失,而水质的污染、血吸虫病的死灰复燃导致了湿地旅游价值大打折扣,湿地整体价值受损。
5)农业面源负荷增加,污染影响严重
长江中游经济区种植业、养殖业发达,畜禽养殖等农业源对该地区生态环境,尤其是水环境影响较大。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规划区域内20%的断面丰水期水质差于枯水期,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和总氮。据调查,进入洞庭湖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总量中,农业源比例分别占51%、86%和65%。
4.6.2 区域重点生态风险源识别与受体分析
4.6.2.1 风险源识别
在不考虑自然灾害风险源的前提下,重点考虑规划所涉及的人为风险,经分析与总结,识别出当前区域主要风险源有:工业污染及用地扩张、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展、湿地资源开发、农业经济开发、矿产开发削山占地污染环境。
表5规划风险源识别
风险源 |
特征描述 |
工业污染及用地扩张 |
工业污染及用地扩张在四省中均有体现,冶金、建材、化工等资源环境代价高的传统产业比例过多过重,结构性污染突出,沿江沿湖的布局进一步加剧了对敏感生态系统的负担,未来发展中伴随着工业规模增长,工业用地的扩展势必影响到其他类用地,加剧对特定生境的侵占 |
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展 |
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展类风险主要表现为人口增长与向城市集中,用地需求增长导致向周边土地(林地、草地、耕地、湿地等)掠夺式侵占 |
湿地资源开发 |
区域内洞庭湖和鄱阳湖湿地退化明显,巢湖富营养化和水体污染问题突出,长江沿岸2000-2009年湿地面积总体缩减1006km2,退化程度达11% |
农业经济开发 |
农业开发主要表现在农药、化肥、农膜的大量使用加上灌溉水质恶化,土壤污染严重,其中环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较为明显,其次,局部地区存在土地耕垦率高,实际利用系数低,山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 |
矿产开发削山占地污染环境 |
矿山开采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加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渣造成土壤和水体重金属含量超标,其中,环长株潭城市群尤为明显 |
4.6.2.2 风险受体分析
评价受体主要为对人类活动干扰和自然环境变化反应比较明显的生态系统、生态敏感目标或重要生态保护单元。通过识别区域生态风险受体,明确其类型及分布,在了解区域生态环境整体背景的基础上,开展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评价,实现对关键生态单元的识别及抵御风险能力的评价。
重要生态系统及其分布:长江中游生态系统是生态风险评价的受体。根据《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国植被》等基础资料的研究和归纳,长江中游经济带生态系统主要包括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等自然生态系统和和农田生态系统等半人工生态系统
生态敏感目标:根据国家、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及安徽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域规划所确定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筛选,结合4个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确定: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湿地、沿江主要水源保护区、主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清水通道维护区、主要生态防护林等区域为长江中游经济带生态敏感目标,也是生态保护目标。
4.6.3 区域生态风险表征与综合评价
4.6.3.1 单风险源评价与分区
(1)工业污染及用地扩张
考虑到该区域的生态风险主要是由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及建设用地对其他生态用地的侵占,分别以流域水质(0.25)、酸雨分布(0.25)、工业用地侵占面积(0.5)为单因子,以行政县为基本统计单元,综合评价长江中游经济带工业发展带来的风险。
等级 |
风险分布 |
备注 |
一级风险区 |
鄱阳湖经济区的大部分地区,包括九江、景德、上饶、南昌、宜春、新余、抚州;长株潭城市群的分布城市,包括长沙、衡阳、株洲的茶陵县 |
鄱阳湖经济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工业用地的扩张对其他生态用地的侵占;长株潭城市群的风险主要表现在结构性污染带来的水质问题突出,整个长江以南地区酸雨污染的风险程度整体偏高。 |
二级风险区 |
皖江经济群的主要城市,包括合肥、滁州、巢湖、铜陵、宜城、池州;长株潭的核心城市的广大地区,包括株洲、湘潭;鄱阳湖经济区的分布县市。 |
由传统工业带来的废水、废气污染及新一轮城市发展带来的建设用地扩展风险复合存在。皖江地区宜城风险突出,污染及南湖湿地占用都较严重。 |
三级风险区 |
长株潭的分布县市,包括岳阳、益阳、衡阳的大部分县,娄底分布县 |
长株潭核心区的工业占地风险突出,湘江流域的水质污染突出,越往北走由于水容量增大,水质有所好转。 |
四级风险区 |
长株潭东部、西北部、中部少数县市,包括涟源市、湘乡市、岳阳县、平江县、通城县等地,重庆市和安徽省的当涂县 |
这部分地区工业占地相对较少,且所在区域内径流较少,水质问题不明显,工业化带来的生态风险较小。 |
五级风险区 |
武汉城市群大部分地区,如安陆市、麻城市、孝感市、汉川市、赤壁市、咸宁市及其所辖区县,皖江城市群南边少量区县,如泽西县、泾县、石台县。 |
武汉城市群工业城郊积聚现象突出,而远离市区的周边区域以农业用地和林地为主,传统工业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很小。 |
(2)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张
综合考虑2009长江中游经济区城镇化建设用地面积、城镇人口密度,以及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十二五”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中有关城镇化空间布局、重点发展中心城市的相关内容,完成对未来长江中下游地区城镇化发展中潜在风险的分析与制图。
等级 |
风险分布 |
备注 |
一级风险区 |
长沙市市区(雨花区、岳麓区、天心区等)、株洲市区、武汉市市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南昌市市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和湾里区)、合肥市市区(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铜陵市辖区 |
多为省域中心城市市区;“十二五”重点发展的核心城市;市区建设用地基数大,人口密集,城镇用地扩张迅速。 |
二级风险区 |
湘阴县、长沙县、湘潭市区、常德市鼎城区、长沙县、醴陵市、孝感市、江夏区、南昌县、湖口县、德安县、肥东县、肥西县、无为县 |
区域中心城市或区域副中心城市或城市群;“十二五”重点发展核心城市群的支撑城市;用地上存在基数大或扩张迅速的特征 |
三级风险区 |
涟源市、新建县、黄梅县、浠水县、瑞昌市、武穴市、马鞍山、汉川市、鄂州市 |
区域次中心城市辖区;“十二五”着力培育发展的中等城市;作为重点城镇发展的部分三级城市、区县。 |
四级风险区 |
|
|
五级风险区 |
长株潭城市群中部大部分区县,包括沅江市、湘乡市、浏阳市、常宁市、涟源市等及其管辖区县,武汉城市群西边部及南部区县,潜江市、沙洋县、江陵县、浠水县、阳春县等地区,皖江经济区中部大部分地区,包括庐江县、肥东县等,鄱阳湖经济区南部部分区县,如丰城县、高安市等地区 |
区域村镇一级聚集区;在短期内不会作为重点发展的区县,城镇用地基数小,在短期内不会迅速扩张 |
综合考虑长江中游经济区各区县中矿产资源的开发规模(大型、中型、小型矿产)、矿区数目、矿区分布范围(主要为煤矿矿床的面积)等因素,划分长江中游经济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风险等级,如图所示:
等级 |
风险分布 |
备注 |
一级风险区 |
长株潭城市群西部的新化市、湘乡市、北部的石门县、南部的茶陵县、祁东县、衡南县,武汉城市群南部的阳新县,皖江经济区中部的庐江县、枞阳县、贵池区、全椒县 |
分布于长江中下游成矿带上,区域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已开采矿藏规模较大,多为老牌工矿产区,矿区环境问题突出,持续开发的生态风险高 |
二级风险区 |
长株潭南部部分区县,包括双峰县、常宁市、衡阳县、浏阳市、醴陵市等,武汉城市群中部江夏区、汉川市,皖江经济区的东至县、广德县、无为县等,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所辖的高安市、乐平市、就江西等地区 |
分布于长江中下游成矿带上,主要矿产区周边地区,区域矿产资源多具有区域特色,富产某种矿藏或矿区数目较多,多为未来矿产开发的重要区域,未来开发潜在风险较大 |
三级风险区 |
长株潭中部的桃江县、汉寿县、宁乡县、湘潭县、衡东县等,武汉城市群的浠水县、蓟春县、宿松县等,皖江经济区北部的凤阳县、定远县、来安县、西南部的宿松县、岳西县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所辖的彭泽县、浮梁县等地 |
多分布于一二级风险区的周边地区,区域内以中小型矿藏为主,数量相对较少,矿藏开发力度相对较小,但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压力,短期内重点开发可能性不大,但未来开发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
四级风险区 |
长株潭东北部的临湘市、岳阳县、北部的鼎城县、桃园县、汉寿县,东南边缘的炎陵县,武汉城市群的沙洋县、潜江市、江陵县、仙桃市等,鄱阳湖生态区中东部的余干县、万年县等,皖江经济区中东部的肥东县、全椒县、和县、肥西县、庐江县等地 |
区域内以类型单一的小型矿藏为主,开发规模小,开发潜力不大,开发潜在生态风险相对较低。 |
五级风险区 |
长株潭北部部分区县,如安乡县、华容县、南县等,武汉城市群北部的大悟县、红安县、孝昌县、天门市、罗田县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所辖的南昌县、进贤县、临川区、永修县、安义县,以及皖江经济区所辖的天长市、长丰县等地 |
区域范围内基本没有矿藏分布,或目前没有探明有开发价值的矿藏。 |
(4)湿地资源开发
综合考虑 2000-2009年长江中游经济区湿地的退化情况,完成对未来长江中游地区湿地退化潜在风险的分析与制图。
风险分布 |
备注 |
|
一级风险区 |
华容县、岳阳县、沅江市、宿松县、赤壁市、江夏区 |
主要湖泊湿地分布区,湖泊湿地原有基数较大,开发利用程度也最为明显。 |
二级风险区 |
明光市、天长市、宣州区、当涂县、东至县、鄱阳县、都昌县 |
鄱阳湖、巢湖等大型淡水湖泊分布区,开发利用程度也较为明显,呈现较明显退化,但相比较洞庭湖区,这部分地区湖泊湿地退化程度相对较轻,但水质污染问题严重。 |
三级风险区 |
汉寿县、潜江市、红安心、罗田县、浠水县、阳信县、舒城县、彭泽县、乐平市等 |
大型湖泊及河流的周边区县、以面积较小的湿地分布为主,原有湿地基数较小,开发价值相对较小,退化程度较轻。 |
四级风险区 |
洞庭湖区周边区县,如平江县、临湘市等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部部分区县,如都昌县、永修市等,皖江经济区北部地区,凤阳县、定远县等,武汉城市群中部地区 |
未与主要的大型湖泊毗邻,多为零散、独立的湿地板块,湿地规模不大,面积基数小,以小型湖泊为主,生态价值低。武汉地区则多为城市湿地,目前保护措施相对得当,退化风险较小。 |
五级风险区 |
长株潭城市群除洞庭湖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环武汉城市群周边地区,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周边区域以及皖江经济区中部部分区县,如庐江县、无为县、贵池区等等 |
远离主要的大型湖泊湿地,且湿地生态系统在这些区域所占比例很小,非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现有湿地类型以人工湿地为主(坑塘、湿地公园等) |
表9 长江中游地区湿地退化风险等级表
(5)农业经济发展
综合考虑 2009年长江中游经济区农业用地面积百分比,以及该地区总氮总磷的总体富集量,制作未来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潜在风险图。
等级 |
风险分布 |
备注 |
一级风险区 |
长株潭西部及东部大部分区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南部大部分地区,以及皖经济区中部及东北部部分区县,如鼎城区、安化县、宁乡县、新化县、湘乡市、双峰县、祁东县、衡阳县、常宁市、炎陵县、攸县、茶陵县、平江县、高安市、丰城市、进贤县、贵溪市、万年县、乐平县、鄱阳县、肥西县、长丰县、广德县、泾县、彭泽县、宿松县等 |
区域发展战略中定位为主要的粮食种植区、农业用地基数大,土壤类型易富集N、P的淹育水稻土、红壤及黄红壤为主。 |
二级风险区 |
澧县、华容县、沅江市、衡阳县、大悟县罗田县、舒城县、庐江县、定远县、凤阳县、无为县、孝昌县、安陆市、石台县 |
次级城市的周边区县以及小城镇,主要的具有一定范围的农业种植用地,具有一定的农业用地比例基数。 |
三级风险区 |
岳阳县、通山县、崇阳县、红安县、天门市、桃江市、太湖县、越西县、浠水县、蓟春县、都昌县、黄梅县、江陵县、黔江县、 |
主要分布于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及城市周边区域,农业功能定位为经济型农业种植区域。 |
四级风险区 |
长株潭城市群中部部分区县,如长沙县、株洲县等,武汉城市群东部大部分区县,麻城县、罗田县等 |
长株潭中部地区虽然拥有一定范围的农业种植用地,但在这些区域土壤类型不易富集污染物,故面源污染风险较低,武汉城市圈东部农业用地较少,农业功能定位仪经济型为主。 |
五级风险区 |
武汉城市群西南部部分区县,包括赤壁市、阳信县、江夏区、崇阳县。 |
农业用地比例很小,且污染物富集程度低。 |
4.5.3.2 区域综合风险评价与分区
根据以上对长江中游经济带生态环境受体及对战略发展规划中潜在的5类人为风险源的分析与表征,以现状生态风险评价为基础,重点考虑“十二五”期间长江中游经济带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用地扩张及结构性污染等风险,结合生态风险评价技术流程、指标体系(具体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专家打分法、模型参数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及评价模型,完成对长江中游经济带战略规划中生态风险的评价与制图,识别出生态风险重点监管区域,建立长效的风险规避机制,为“十二五”长江中游经济带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具体评价方法结合评价指标与模型,首先将各类单因子风险评价结果及生态受体重要性、脆弱性评价结果以行政县(市)为基本单元进行风险定级;其次重点考虑战略规划对地区产生的中长期、累积性、胁迫性生态风险,以及生态重要性保护区域及生态脆弱性防治区域,对各类指标采用专家打分法赋权重;最后,单因子结果经加权叠加生成综合生态风险值,初步拟用自然分类法实现生态风险分区,单要素评价结果为保留中间处理细节信息做五级划分处理,最终结果为适应管理需求,归口至三级,保留一级风险评价结果为生态风险重点监控区,原二、三级合并为生态风险适度规避区,原四、五级合并为生态风险一般管理区。
表11 长江中游经济带综合生态风险分布描述表
地区名称 |
主要风险因子 |
可能导致的生态问题 |
|
生态风险重点监控区 |
洞庭湖湿地生态退化区 |
农业发达,存在面源污染问题;环湖城市化和工业化导致湿地萎缩和湖体 |
沿江沿湖地区大规模开发、人口集聚导致流域整体水质逐步恶化,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湿地不断萎缩,湿地生态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急剧丧失 |
环鄱阳湖高效集约发展区 |
地区城市生态系统发达,人口和城镇分布最为密集;产业发达,工业园区聚集发展;加之环境敏感,生态风险值高。 |
水体污染,水源涵养及供给功能损伤;城市无限制扩张,湖泊湿地受侵占。 |
|
鹰潭-抚州-宜春集约发展区 |
矿产资源开发、铜产业的发展加剧了对自然植被的侵占,水土流失问题比较严重;信江上游贵冶、贵电等大企业的扩建,区内工业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仍有较大幅度上升,信江水质呈现恶化趋势。 |
矿产资源开发和工业化是该区的主要风险源;区域水质下降,对下游鄱阳湖水环境造成较大压力。 |
|
安徽沿长江平原经济快速发展区 |
沿江地区是安徽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工业化和城市化是该区域主要风险源。 |
用地扩张及工业污染使区域自然生态系统面临巨大的压力。 |
|
武汉城市群快速发展区 |
工业发达,园区集中,人口密集,来自重型工业以及城镇人口扩张的风险突出。 |
工业及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张侵占基本农田及生态用地,区域水环境质量受损。 |
|
生态风险适度规避区 |
环长株潭城市群 |
城市生态系统发达,人口和城镇分布最为密集;产业发达,工业园区聚集发展;不存在生态地位重要或极其脆弱的敏感区,属生态风险适度规避区。 |
工业及城镇化建设用地扩张侵占基本农田及生态用地。 |
湘中-湘南矿产开发区 |
坡耕地问题较普遍;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重点开采区;水土流失问题严重。 |
矿产及生物资源多度利用,自然栖息地破坏和破碎化严重 |
|
鄱阳湖水域湿地与农田生态保护区 |
农业面源污染是区域的主要风险源,血吸虫病亦对该区人类生命健康造成较大风险。 |
资源过度利用,栖息地退化,外来物种入侵威胁,生物多样性丧失风险较大;面源污染导致区域水质下降。 |
|
江淮丘陵岗地农业发展区 |
以农业和城镇为主的人工生态系统为主,景观异质性较差,多为集中连片的农田,因此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较重,氮磷负荷重。 |
巢湖作为该区域重要的湖泊生态系统,富营养化问题堪忧。 |
|
|
湘东山地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 |
水旱和地质灾害等自然风险高;未来矿产开采的重要地区;地处湘东幕阜山边缘,对洞庭湖湿地对生态屏障作用突出。 |
矿产及生物资源过度利用,自然栖息地破坏和破碎化严重 |
湘西丘岗低山生态休闲区 |
地处武陵山脉向洞庭湖滨湖平原过度地带,北部有长江荆江段湿地洪水调蓄功能区,生态价值高。区域地质条件复杂,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灾害隐患大。 |
工业以高耗能电力、建材及矿产开采等初级产业为主,农业耕种粗放,养殖业污染来势迅猛。 |
|
赣东北低山丘陵区 |
地处黄山、怀玉山余脉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区内森林资源、水资源和旅游资源都较为丰富,是江西省水土流失较轻、生态环境较好的区域之一。区内有昌江、乐安河水系,水源水质优良,是江西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区。 |
矿产及旅游资源过度开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多种自然灾害 |
|
生态风险一般管理区 |
赣西北低山丘陵区 |
地处幕阜九岭低山丘陵区,主要包括武宁县和瑞昌市,境内河流众多,森林资源丰富。区内城区地表水污染较为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依然存在,水土流失、采矿污染呈上升趋势,工业废水和生态污水为区内主要风险源。 |
矿产开采破坏植被、地表裸露,土壤侵蚀较敏感;地表水污染较为严重。 |
江汉平原农业开发地区 |
主要为农业种植区,并分布有部分林地,工矿业相对较少;畜禽养殖业比重较大,且区域以红壤、淹育水稻土为主,N、P富集量大。 |
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具有较大的生态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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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山地丘陵生态源区 |
皖南山区,秋浦江、青弋江、水阳江、漳江等沿江河流的发源地,具有较高的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价值,同时内有牯牛降、板桥等国家级或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和九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较高。 |
旅游资源过度开发,可能导致植被破坏,生物栖息地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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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大别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 |
皖西山区,生态环境相对良好,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水土资源条件较好。 |
土地过度开发导致森林、农田受侵占,旅游开发及人口导致生态压力大,区域水质下降,水源涵养功能降低。 |
4.6.4 区域发展规划的生态风险防范对策
(1)坚持科学布局,促进区域集约高效协调发展
长江中游四省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土地资源需求将大幅增加,人口增长与向城市集中,用地需求增长导致向周边生态用地(林地、草地、耕地、湿地等)掠夺式侵占,环境保护压力更加突出;沿江沿湖的布局进一步加剧了对敏感生态系统的负担,未来发展中伴随着工业规模增长,工业用地的扩展势必影响到其他类用地,加剧对特定生境的侵占。
遵循主体功能区的理念,稳定提高生态空间,集约整合生活空间,优化拓展生产空间,科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积极建设沿河、沿湖、沿路生态廊道和城市公共绿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大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布局区域化、种养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资源向优势区域与优势产业集中,从严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推广低碳技术,加快形成并壮大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块状经济;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转移,大力提高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能力和水平。
(2)调整产业结构,多措并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湘鄂皖赣工业体系重型化,经济活动基本以自然资源初级利用为主,工业结构中冶金、建材、化工等资源环境代价高的传统产业比例过多过重,结构性污染突出;工业园区布局集中,沿江“点长裙”状分布,沿湖环状分布,直接增加长江水环境承载压力,并导致城市江段水质污染严重,城市水源地水质下降,整体水质下降,导致水质性缺水、区域水资源紧张。
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科学合理规划和布局产业区域,倡导清洁生产,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氮(总氮或氨氮)、总磷、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对生态环境污染影响及破坏;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加强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推行行业准入与清洁生产,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粉尘防治;加快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在线实时监测体系和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高污染、高危险物品和放射源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
(3)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全面推动湿地保护
随着农业开发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长江中游四省湿地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天然湿地退化,武汉城市群尤为明显;城市快速发展,河湖水域岸线固化,加之人为隔阻河湖与长江的联系,影响湿地生态功能;长江上游来水减少,加之沿河沿湖工业发展,造成湘鄂皖赣四省水污染问题加剧。
积极开展和大力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鄱阳湖、洞庭湖、洪湖、梁子湖、巢湖等重点湖泊和湿地保护与修复;采取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湿地恢复治理力度,推进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加强人工湿地建设,巩固退田还湖成果,严禁破坏湿地;加强湿地及岸线管理,切实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位置及界限批准等行政许可工作;大力加强和实施生态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物种的保护与培育工程,营造、建设和治理好适合中华鲟、白鲟、白鹤、白头鹤、东方白鹤、黑鹤、中华秋沙鸭等珍稀动植物生存的生态环境;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加强候鸟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运、销售候鸟行为,加快完善候鸟疫病监测防治体系;实施鱼类资源保护工程,落实休渔措施,妥善安排因实施渔业资源养护措施造成生活困难的部分渔民生活;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为鱼类洄游、繁殖、生息提供优良场所;严格保护和封育湖区沙洲天然植被,禁止垦荒放牧。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建设湘鄂皖赣四省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与繁育中心,重点加强白鹤、江豚等濒危物种保护,维护种群数量;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完善国家、省、县三级自然保护区体系,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力度。
(4)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长江中游四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农田面积较大,化肥农药过度施放,导致土壤物理性质恶化,面源污染问题严重;畜禽养殖污染、淡水养殖过密等问题仍然存在,水体富营养化风险加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农业传统粗放式开发导致部分地区土地耕垦率高,实际利用系数低,加剧水土流失,部分山区丘陵区水旱及泥石流灾害风险较高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使用有机肥和农家肥;推广生物防治技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施用量;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肥、药的利用效率;合理布局畜禽水产禁养区和集中养殖区,推广畜禽排泄物收集与再利用模式,加大畜禽养殖场改造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禁止未处理排放;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农膜、地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
(5)构建“绿色矿山”新格局,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长江中游四省作为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基地,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将对植被和地貌景观造成破坏,加剧水土流失并诱发多种地质灾害;湘鄂皖赣矿山开采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尤为突出;湖北、湖南、江西作为重金属污染重点治理省区,涉重金属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加剧重金属污染,环长株潭城市群尤为明显。
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矿山整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全面改造流程工艺,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提高矿产的采选率、冶炼回收率;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建设原材料精深加工基地;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大矿区塌陷治理力度;推动湘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